星期一, 20 5 月, 2024

功能性便秘的罗马诊断标准

功能性便秘是指缺乏器质性病因,没有结构异常或代谢异常,又除外肠易激综合征的慢性便秘。功能性便秘患者可以有粪便坚硬、排便困难、便不尽感和便次减少等表现。以下为罗马三功能性便秘的诊断标准:

1,必须符合以下两项或两项以上:至少25%的排便感到费力;至少25%的排便为干球状便或硬便;至少25%的排便有肛门直肠阻塞感或梗阻感;至少25%的排便需要手法帮助(如用手指助便、盆底支持);便次现在临床上一般是采用罗马四标准,在排除器质性疾病导致的便秘之后,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判定为功能性便秘。比如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六个月,近三个月症状有下列特点。

第六个就是每周排便小于三次。但是有一部分便秘是找不到的原因的,临床上就称之为功能性便秘。功能性便秘的患者占据了便秘患者的绝大多数,大多数与饮食习惯、精神因素等密切相关。

功能性便秘的定义是患者缺乏器质性病变,没有结构异常或代谢障碍的一种慢性便秘。功能性便秘患者的诊断需要参照临床上常用的罗马III诊断标准,在就诊前患者的临床症状出现至少有半年时间,且最近三个月的临床症状符合以下诊断标准,才能诊断为功能性便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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